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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人未领取结婚证,该怎么离婚?

成都天作律师答:你好,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 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,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,应当区别对待:(一)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。(二)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后,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;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。你的情况应该按同居关系处理,只要双方对财产和子女分配好就行了,如果双方无法协商,双方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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